法律问题
惠同新材:发行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及控制结构稳定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3-06-28 · 注册
公开摘要
本次发行前,益阳高新、广东新力、上海盈融、景丽莉分别持有公司30.70%、16.67%、5.66%、5.31%的股份;发行人股权结构较为分散,股东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其他涉及提名权、投票权的协议安排,无单一股东持股超过50%,无一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任何一方提名的董事均无法单独控制董事会或对董事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益阳高新出具不谋求控制权承诺,报告期内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