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惠同新材: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股份代持及解除问题。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3-06-28 · 注册

公司名称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惠同新材
审核编号
83375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34页至第1-1-135页、第5-1-13页、第5-1-20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黄俊杰、监事李鸿及时任高级管理人员黄凯存在受公司外部人员委托代为持有公司股份情形,代持分别形成于2004年12月、2009年9月及2020年11月,涉及郭俊荣、刘剑波、杜维吾、任小维、齐文革等委托方。截至2022年7月,前述代持关系均已解除或还原;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发布《关于股权代持并整改完毕的公告》,披露代持关系已全部清理完毕,公司股权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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