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惠同新材:持股5%以上股东广东新力经营范围与发行人存在部分重合及避免同业竞争安排。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同业竞争及独立性 · 2023-06-28 · 注册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广东新力经营范围与发行人存在部分重合,但招股说明书披露其与发行人不构成实质同业竞争。广东新力及Ye Zhang张冶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并承诺不会利用股东地位作出不利于发行人而有利于自身或其他企业的安排。
法律问题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同业竞争及独立性 · 2023-06-28 · 注册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广东新力经营范围与发行人存在部分重合,但招股说明书披露其与发行人不构成实质同业竞争。广东新力及Ye Zhang张冶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并承诺不会利用股东地位作出不利于发行人而有利于自身或其他企业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