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信永道:发行人历史上与多名投资方存在业绩承诺、业绩补偿、回购触发、优先权、共同出售权、售出权、提名权、审查权、清算补足等特殊投资条款,需关注该等条款的解除、恢复安排及对发行人控制权、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3-05-19 · 注册
公开摘要
申报稿招股说明书披露,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中房基金、海厚泰、云石水泽、刘忠贤及信华信签署补充协议,约定2015年至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承诺及业绩补偿。发行人2015年度及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略低于业绩承诺,触发对赌条款。2017年6月25日,控股股东与平潭盈胜、平潭盈科签署补充协议,约定申报承诺、上市承诺、实际控制人稳定、回购触发事件、股份回购、2017年至2019年度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2018年11月28日及2019年2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中房基金、信华信、平潭盈胜及平潭盈科与上海云鑫签署股东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优先购买权及优先认购权、共同出售权及售出权、更优惠条件、提名权、审查权及独立审计、清算补足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