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原股份: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超环评批复产能生产情形,且生产过程涉及废气、废水、危废及易燃易爆材料,需要判断环保、安全生产合规及超产能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募投项目、用地及审批备案 · 2023-04-11 · 注册
公开摘要
注册稿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依法进行污染物排放,不存在重大环境污染,已配置污染物处理设施并建立安全环保管理体系;部分产品生产使用油漆等材料具有一定易燃易爆属性,公司制定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消防等制度。公司玉林本部生产基地原环评批复产能为年产汽车发动机过滤器690万套,报告期内2020年、2021年实际产量分别为738.60万套、807.80万套,存在超环评批复产能生产情形。公司披露该情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并引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关于超过核定生产能力、强度或定员生产的处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