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迪尔化工: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西玉通过直接、间接持股及与华阳集团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维持控制权,需关注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一致行动安排效力及控制权稳定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3-03-28 · 注册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单一持股比例超过30%或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单一股东,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刘西玉通过控制兴迪尔间接控制发行人股份,并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第二大股东华阳集团与刘西玉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在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监事、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等重大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照刘西玉意见作出一致行动决定;协议约定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后5年。招股说明书并披露郑秀红去世后其所持股份经司法公证变更至刘西玉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