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一诺威: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未及时办理危化品使用许可证、超证载量使用、危化品经营超许可范围或无证经营、未取得登记证进口、第三方仓储及运输不规范等危化品合规瑕疵。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3-03-09 · 注册
公开摘要
一诺威母公司2019年1月至2021年10月达到TDI最低年设计使用量但未及时办理危化品使用许可证;一诺威新材料及东大化学存在超出危化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证载量使用危险化学品;发行人及一诺威新材料、东大聚氨酯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或与证载经营方式不符,东大化学及一诺威贸易存在未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情形;发行人、一诺威新材料、东大聚氨酯、东大化学存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进口危化品;一诺威母公司及东大聚氨酯曾将部分危化品存放在不具备危化品仓储服务资质的第三方物流仓库,并存在曾将部分危化品作为普通货物运输的不规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