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安达科技:发行人前身收购磷城黄磷厂三期工程项目及开阳五钠厂全部资产过程中存在集体资产转让程序、国有资产转让标的及定价等历史瑕疵。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3-02-27 · 注册
公开摘要
安达磷化工设立时收购磷城黄磷厂三期工程项目,该项目转让属于集体资产转让事项,但发行人未能提供证明磷城黄磷厂履行所属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审议程序的文件,且该三期工程项目转让未履行资产评估手续。安达磷化工于2004年收购开阳五钠厂全部资产时,开阳五钠厂2001年改制因投资款未足额到位终止,2004年资产转让前其全部资产仍为国有性质;当时产权转让公告、拍卖手册将转让标的记载为开阳国资公司持有的开阳五钠厂100%国有产权,但律师核查认为实际为将企业全部资产出售给非国有性质经济组织的资产转让行为;本次转让最终成交价格800万元低于评估结果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