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昌誉股份:实际控制人控制比例较高,存在控制不当风险。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5-28 · 已受理

公司名称
莱阳市昌誉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昌誉股份
审核编号
87459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7页、第1-1-42页、第1-1-148页至第1-1-150页、第5-1-14页至第5-1-15页、第5-1-21页至第5-1-22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昌誉集团持股比例为44.63%,为公司控股股东;杜胜、杜福广、杜福红、张日环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律意见书披露,四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计直接持有公司42.28%的股份,并通过昌誉集团、昌誉合伙间接控制公司51.10%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95.38%股份。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披露,由于实际控制人在股权控制和经营管理决策等方面对公司具有较大影响力,若其利用控制地位对公司战略管理、经营决策、财务管控、人事任免、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施加不当影响,可能影响公司业务经营及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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