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润普食品:发行人历史定向发行中存在对赌协议及特殊投资条款,且因相关协议特殊投资条款信息披露问题受到全国股转系统警示函自律监管措施。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3-02-09 · 注册
公开摘要
发行人2016年9月、2019年10月两次定向股票发行时,控股股东潘如龙、第二大股东熊新国与工投集团、金海创投、灌河金控分别签署带有特殊投资条款的协议,潘如龙与陈林兵、陈小红分别签署对赌协议,特殊投资条款主要包括业绩目标及补偿、投资者回购权和反稀释权等。发行人于2021年5月10日就对赌协议相关事项补充披露。2021年12月1日,发行人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融资并购部出具的自律监管措施决定,全国股转公司对发行人、潘如龙、熊新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