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凯大催化:发行人报告期内实际生产产品和规模与环评批复及后续排污登记情形不完全一致,且存在产能转移过渡期环保瑕疵,需关注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发行上市障碍。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3-01-31 · 注册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报告期内因原生产经营场所属于待征地块且发行人产能增加,实际生产产品和规模与产能项目环评批复及后续取得排污登记情形不完全一致。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排放标准,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或者生态破坏事故,亦未受到主管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发行人原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已于2022年5月停产,全部生产产能已由子公司浙江凯大承接,浙江凯大新建年产1200吨催化材料项目已开始投产,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及环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