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利尔达:利尔达香港历史上未能在股份配发后一个月内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办理股份配发登记。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境外投资、外汇及跨境合规 · 2023-01-20 · 注册
公开摘要
利尔达香港于2018年9月7日、2019年1月7日、2019年9月12日及2021年4月14日配发新股时,均未能遵守香港《公司条例》第142条第(1)款及第(3)款关于一个月内交付股份配发申报书登记的规定。根据披露,每次可能被处罚第四级罚款25,000港币,持续期间每一日可另行罚款700港币;预计最高罚款金额不超过38万元港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