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利尔达:发行人前身利尔达有限历史上存在两次股权代持及解除事项。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3-01-20 · 注册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利尔达有限设立时蒋建龙、蒋忠权、孙克利名义持股,出资实际由叶文光、张缦、陈丽云缴纳,并于2003年通过股权转让还原;2004年9月,叶文光将其持有的公司100万元出资额委托陈建民代为持有,并于2005年12月通过陈建民向陈贤兴转让股权解除代持关系。相关各方确认不存在异议或纠纷。
法律问题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3-01-20 · 注册
注册稿披露,利尔达有限设立时蒋建龙、蒋忠权、孙克利名义持股,出资实际由叶文光、张缦、陈丽云缴纳,并于2003年通过股权转让还原;2004年9月,叶文光将其持有的公司100万元出资额委托陈建民代为持有,并于2005年12月通过陈建民向陈贤兴转让股权解除代持关系。相关各方确认不存在异议或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