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天宏锂电:报告期内共同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及关联企业曾向发行人借款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涉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资金独立性及内部控制有效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2-12-09 · 注册

公司名称
浙江天宏锂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天宏锂电
审核编号
87315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13至1-1-115页;第5-1-17至5-1-19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存在多笔关联方借款及资金往来,包括都伟云、钱旭、周新芳借款40.00万元,周新芳借款135.00万元及112.00万元,关联企业岩羊石业借款130.00万元,第一大股东天赋力合伙借款48,979.06元等。披露称相关本金及利息均已收回,按5%年利率计息,部分事项在事后经董事会、股东大会追认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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