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基康仪器:发行人与美国基康长期合作,发行人自产产品使用“基康”“GEOKON”商标商号,需关注商标商号权利稳定性、合作协议限制及潜在侵权或不正当竞争风险。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反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及商业合规 · 2022-12-01 · 注册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发行人自产产品在报告期各期收入占比分别为68.21%、62.59%、63.30%和64.11%。发行人与美国基康于2022年6月2日签署《合作协议》,美国基康对发行人所拥有商标、商号的所有权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异议。协议约定独家代理期间,除非经美国基康同意,发行人不得在中国大陆地区代理销售其他中国境外同类产品,不得将含有“GEOKON”或类似英文字样商标的产品直接向中国大陆地区之外销售;发行人承诺独家代理期间不直接向中国大陆地区之外销售其振弦式传感器,除非经美国基康同意;发行人自协议签署日起不再申请含有“GEOKON”或类似字样商标。美国基康承诺不对发行人截至协议签署日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等知识产权申请撤销或宣告无效,或提起诉讼、仲裁。报告期内除向美国基康外,发行人未对外出口带有“GEOKON”字样的自产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