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贝尔生物:发行人历史上存在通过间接股东万德欣康进行股权代持的情形,需关注代持是否已解除及发行人股权是否清晰。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5-28 · 通过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其直接股东不存在股权代持情形;历史上,间接股东万德欣康自2004年7月至2016年1月存在股权代持,刘川持有万德欣康35万元出资额、郭亚超持有万德欣康15万元出资额,均系为实际控制人邵育晓代持。2016年1月,相关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刘川、郭亚超将所持万德欣康全部股权转让给邵育晓,历史代持关系解除。相关方确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文件披露发行人历史上的股权代持均已解除,当前发行人股份不存在代持,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