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旭阳新材: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报告期内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委托第三方代缴部分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6-05-26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内蒙古旭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旭阳新材
审核编号
87442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07页至第1-1-209页;第5-1-27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存在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未缴人员,其中包括退休返聘、劳务聘用、委托第三方代缴、试用期内暂未缴纳、自愿放弃缴纳等情形。截至2025年6月30日,社会保险应缴未缴合计116人,住房公积金应缴未缴合计132人;另有部分员工由第三方代缴。招股说明书披露,该等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司存在被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整改及处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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