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威凌: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及一致行动安排。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2-11-07 · 注册

公司名称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新威凌
审核编号
87163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5页至第1-1-36页;第5-1-15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陈志强直接持有发行人28.4395%股份,廖兴烈直接持有27.9223%股份,二人合计直接持有56.3618%股份,并通过控制新威凌合伙及合兴管理合计控制发行人78.9902%股份。陈志强与廖兴烈于2013年12月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并于2018年12月续签《共同控制并保持一致行动协议书》,约定一致行动以对发行人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发行人;如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约定按协议规则共同投反对票。自公司成立以来历次股东会,陈志强与廖兴烈均就表决事项保持一致。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