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雅葆轩:实际控制人胡啸宇、胡啸天合计控制发行人73.63%股份,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需关注公司治理与中小股东保护安排。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2-11-03 · 注册

公司名称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雅葆轩
审核编号
87035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2页、第5-1-20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胡啸宇、胡啸天合计控制公司73.63%的股份,两人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能够对公司重要决策及经营管理施加重大影响。公司已建立公司治理架构并制定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但仍披露实际控制人可能通过控股地位对经营决策、人事安排、投资计划、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实施不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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