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雅葆轩:报告期内发行人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通过供应商进行转贷,构成无真实交易背景银行贷款情形。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2-11-03 · 注册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转贷借款金额分别为2,300.00万元、500.00万元、1,960.00万元,转贷流出及转回金额分别为2,300.00万元、500.00万元、1,271.69万元;受托支付资金流回主体为深圳市腾诺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其中2021年一笔20万元款项由其员工李某转回。转贷资金全部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未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相关贷款本息已按时足额偿还,转贷情形已经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