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慧为智能:注册稿阶段补充披露慧为香港设立时未履行发改委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手续及相关行政处罚风险。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2-10-14 · 注册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公司投资设立慧为香港时,未按照当时适用《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相应发改委部门的境内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手续。公司投资慧为香港时已于2015年4月3日取得商务部门核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2021年12月对慧为香港增资时取得深圳市商务局核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并于2022年1月11日取得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截至披露时,慧为香港未收到关于停止实施境外投资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