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孚环境:发行人补缴关税、增值税及相关滞纳金事项是否构成税务重大违法违规。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2-09-30 · 终止

公司名称
浙江中孚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中孚环境
审核编号
87071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61页至第163页;第20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9年4月,子公司湖州中孚因2017年4月进口货物申报时征税货物种类填写错误并以较低税率缴纳关税,被海关追缴并缴纳关税滞纳金49,300.43元。2021年10月,发行人缴纳企业增值税滞纳金9,115.80元。2021年11月至12月,税务机关核实发行人2016年10月至12月接受3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4,187,330.70元属于不合规发票,并出具税务处理决定,追缴增值税473,281.6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3,664.08元、教育费附加14,198.45元、地方教育附加9,465.63元,并加收相关滞纳金468,104.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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