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天纺标:发行人历史上实施股权激励时存在三名员工代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并因股权代持违规受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注册稿补充披露天津市国资委关于整改完成及程序合规影响的说明。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2-09-27 · 注册
公开摘要
2017年、2020年两次股权激励中,单学蕾、邢云英、张一姣存在代他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形,代持股份合计27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40%。2022年4月7日,全国股转公司下发《关于对邢云英、单学蕾、张一姣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二函[2022]026号),因股权代持违规,对上述当事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注册稿披露,2022年7月20日,天津市国资委就该事项出具《说明》,鉴于三名员工股东代持问题已整改完毕,且专业机构已出具法律意见书,此事项对天纺标公司股权激励的程序合规性没有造成实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