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泰达新材:报告期内存在通过供应商取得银行贷款的转贷情形。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2-09-23 · 终止
公开摘要
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通过供应商取得银行贷款的情形;相关供应商均披露为非关联方,供应商收到受托支付贷款后于当天或期后极短时间转回公司。公司披露转贷资金未被截留用于证券投资、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或国家禁止领域,亦不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骗贷行为;公司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不存在债务违约,未因此受到相关监管机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