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振有电子: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部分自建房屋及配套设施未取得报建手续及产权证书,存在资产权属及建设审批合规瑕疵。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2-09-20 · 终止

公司名称
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振有电子
审核编号
83955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6页、第1-1-108至第1-1-109页、第5-1-17至第5-1-18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尚有部分自建房屋及配套设施未取得产权证书,其中振有电子厂区内面积5,444.64平方米,友成电子厂区内面积2,604.50平方米,升达电子厂区内面积2,657.75平方米。上述房屋及配套设施主要用于辅助生产及安全环保监管。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披露,该等未取证房产占发行人全部自有房产建筑面积比例约13.39%,其中用于生产的面积占比约5.19%,如被责令拆除或罚款,将导致公司遭受直接损失,并在短期内对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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