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振有电子: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高,需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资金占用和关联方规范运作。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2-09-20 · 终止

公司名称
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振有电子
审核编号
83955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20至第1-1-123页、第5-1-20至第5-1-21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股份公司已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形成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发行人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内部控制。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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