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同富股份: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交易及往来,需关注关联交易必要性、公允性、决策程序、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或严重影响独立性的关联交易。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5-26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发表专项审查意见,股东大会已逐年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发行人已在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上市后适用公司章程草案等制度中规定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违规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