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杭摩集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部分机构投资者曾签署含股份回购等特殊投资条款的对赌协议。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2-09-08 · 终止
公开摘要
2020年,公司第四次定向发行股票时,实际控制人沈晓音、沈琛聪与阜阳安华兴达、金华普华天勤、黄山高新毅达、富阳宇纳荣鑫分别签署含有对赌条款的补充协议。招股说明书披露,该等条款约定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实现合格IPO时,投资者有权要求实际控制人收购其所持股份,回购价格为认购出资金额加按年利率8%计算的单利并扣除已获现金分红;2022年4月,上述投资者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北交所受理后相关条款终止效力,如申请未获通过或撤回则恢复效力,上市交易后终止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