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杭摩集团:发行人及杭摩阜阳尚需尽早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杭摩阜阳试生产阶段尚未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2-09-08 · 终止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除发行人以及杭摩阜阳应尽早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外,发行人已经获得现阶段经营业务所需要的行政许可。招股说明书披露,杭摩阜阳属于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依据相关规定,新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通过后办理;当时杭摩阜阳处在试生产阶段,暂未完成“三同时”验收,将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通过后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