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硅烷科技:发行人前身存在延期出资及2015年增资股权代持,股权代持未在挂牌前规范、未在申报文件中披露,并受到全国股转系统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2-09-02 · 注册

公司名称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硅烷科技
审核编号
83840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8页至第1-1-70页;第5-1-27页至第5-1-30页;第5-1-60页至第5-1-61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4年9月天瑞有限第一次增资中,平煤神马集团、首山化工及肖文德未按公司章程约定的2014年11月20日前缴纳新增注册资本,后分别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7月缴足。2015年8月第二次增资中,张建五货币出资中的14,900,000元对应12,309,526股股份系代首山化工和硅烷科技等公司78名员工持有。2020年9月,78名自然人与张建五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解除代持,2020年10月张建五支付扣除个税后的股权转让价款。2021年4月20日,全国股转公司因挂牌前未规范股权代持、未在申报文件中披露,给予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通报批评、警示函等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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