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永大股份:发行人2024年度因自查补缴企业所得税产生税收滞纳金。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6-05-26 · 注册

公司名称
江苏永大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永大股份
审核编号
874495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319页、第5-1-33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4年度,公司税收滞纳金支出系公司通过自查于11月补缴企业所得税,使相应税收滞纳金增加;金额较小,未对公司盈利情况产生重大影响。招股说明书披露,根据《行政处罚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批复,税收滞纳金不属于行政处罚。公司已按主管税务部门要求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滞纳金,不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受到税务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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