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苏州双祺:发行人曾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需关注授予价格、锁定安排、退出安排、代持限制及股份支付处理。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5-25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2024年6月,发行人通过苏州众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增资的方式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苏州众祺出资1,397.40万元认购255.00万股,授予价格5.48元/股,授予价格参照2023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经协商确定,雷家荣等25名激励对象通过苏州众祺间接持有公司3.07%股权。激励对象份额锁定期为自授予日起至公司上市完成之日起12个月,锁定期内未经约定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不得转让、赠与、质押、代持或委托代持。离职或其他退出情形下,激励对象应按协议约定将合伙份额转让至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