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天铭科技:注册稿阶段,发行人进一步披露张松通过香港天铭出资设立发行人前身未办理返程投资外汇登记事项,以及富阳外管局补充复函确认情况。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境外投资、外汇及跨境合规 · 2022-08-11 · 注册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张松通过香港天铭出资设立发行人前身未办理相关外汇登记,构成返程投资,未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特殊目的公司标识及返程投资登记事项,不符合外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2015年7月杭州裕铭收购香港天铭100%股权后,张松境外投资香港天铭行为已终止。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松未因该事项受到行政处罚。2022年5月11日,富阳外管局出具《复函》确认:香港裕铭收购香港天铭100%股权后,张松个人境外投资香港天铭行为已终止,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杭州裕铭间接收购香港天铭100%股权相关外汇业务已办理登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截至2022年5月10日,富阳外管局对张松、天铭科技、杭州裕铭不存在行政处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