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惠丰钻石:发行人已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并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签署特殊投资约定等可能导致股权结构变化的其他事项。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2-06-16 · 注册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发行人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2月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柘城惠丰钻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同意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元/股,募集资金600万元;天职国际出具验资报告确认已收到认购款;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3月29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授予股票分两次解锁,解除限售时间分别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36个月后,各解除50%;注册稿披露除上述股权激励事项外,本次公开申报前不存在其他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