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优机股份:发行人出口货物退免税适用办法由“免退税”更正为“免抵退税”,需重新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事项。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2-05-27 · 注册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作为出口货物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政策且应按照“免、抵、退”办法申报,但实际操作中按“免、退”办法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事宜。税务机关告知发行人退回2013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按免退税办法收到的退税款,并同意按免抵退税办法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