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泰德股份: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张新生等8名自然人通过一致行动安排被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青岛华通及其子公司合计控制表决权比例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接近,涉及实际控制人认定、控制权稳定及公司治理有效性问题。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2-05-20 · 注册

公司名称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泰德股份
审核编号
83127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6页至第1-1-35页、第5-1-29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发行人股权较为分散,无单个持股超过50%的股东,故无控股股东。张新生、牛昕光、张锡奎、李旭阳、刘天鹏、刘德春、杜世强、陈升儒8名自然人为实际控制人,并与张春山、郭延伟、王永臣等一致行动人通过《一致行动协议》保持一致行动。截至2021年6月30日,实际控制人控制表决权股份42,216,203股,占35.71%;青岛华通及其子公司控制表决权比例为34.45%。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股东大会、董事会中保持一致行动,青岛华通虽为第一大股东,但仅提名1名董事,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并出具不谋求控制权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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