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鑫汇科: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购买商品、销售商品、关联租赁、关联担保、关联方资金拆借、关联方资产转让等多类关联交易,其中部分关联交易在申报时尚待股东大会补充确认。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2-04-29 · 注册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经常性和偶发性关联交易,包括与艾美特科技、宁静电器、南京韦乐雅斯、瑞海通、朗奕电机、中山鑫能、旺狼科技等发生采购、销售、接受劳务或租赁交易,以及关联担保、关联方资金拆借、收购科尔技术股权、购买设备、车辆及受让专利等事项。申报稿法律意见书披露,除2021年12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外,其余关联交易均经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