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灿能电力:共同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认定及控制权稳定性,是否存在股权激励、特殊投资约定或特别表决权安排。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2-04-01 · 注册
公开摘要
灿能咨询、章晓敏、林宇、金耘岭合计控制公司68.94%股份;章晓敏、林宇、金耘岭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并长期有效;发行人披露不存在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与其他股东签署特殊投资约定;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法律问题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2-04-01 · 注册
灿能咨询、章晓敏、林宇、金耘岭合计控制公司68.94%股份;章晓敏、林宇、金耘岭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并长期有效;发行人披露不存在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与其他股东签署特殊投资约定;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