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瑞科汉斯: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长春曾与国富基金、杨根节签署含附条件股份回购安排的补充协议,发行人申请精选层辅导备案触发股份转让/回购条件,需关注特殊投资条款终止、股权纠纷、控制权稳定及信息披露合规性。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2-03-17 · 终止

公司名称
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瑞科汉斯
审核编号
83976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2页、第33页;第48页、第49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0年9月发行人定向发行引入国富基金;2020年12月28日、2021年6月17日、2021年10月8日,廖长春与国富基金、杨根节分别签署含附条件回购条款的补充协议。回购触发条件包括未在约定期限前申报创业板、申报后撤回/中止/终止/被否,以及公司向证监局申请“新三板”精选层辅导备案。发行人于2021年9月27日提交精选层辅导备案材料,吉林证监局于2021年9月29日出具辅导备案函,触发回购/股份转让条件。2021年10月14日,廖长春指定投资者通过大宗交易承接国富基金、杨根节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3.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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