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森合高科:部分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此前办理中的新增宗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6-05-25 · 提交注册
公开摘要
注册稿法律意见书仍披露,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虽存在部分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但已合法拥有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土地、房产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使用权,不存在权属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补充法律意见书(三)披露,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新增取得桂(2025)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948577号,坐落于南钦路以北、明阳一级路以西,面积123,979.03平方米,使用期限为2025年10月9日至2075年10月9日,无他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