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银山股份:发行人设立时,商业总公司用于出资的部分房屋存在未取得产权证或未及时办理产权更名过户手续的瑕疵。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2-02-09 · 终止
公开摘要
银山股份设立时,商业总公司作为出资投入并交付给银山股份的净资产包含房屋建筑物27,353.39平方米。其中,出资时有11,619平方米棉麻总公司自建房屋未取得产权证,该等房屋建成于1956年至2000年之间,在2017年前均已陆续拆除或出售;另有原登记在棉麻总公司名下的3,311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当时未及时更名至银山股份,其中2处房屋已于2020年8月完成更名过户手续,其余房屋已于2015年纳入合肥市“桃花园片区改造项目”拆迁范围并拆迁完毕,银山股份已收取相应拆迁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