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四维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关联交易及由关联方拆入资金,且有限公司阶段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不完善。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5-22 · 已受理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接受关联方担保、关联方资金拆借、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及关联方往来款余额等关联交易或往来。报告期内,公司仅存在由关联方拆入资金的情况,2023年度期初对广东势为拆入资金余额3,077.80万元并于当年减少3,077.80万元,胡斌当年增加及减少4.00万元,期末余额均为零。法律意见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在有限公司阶段的关联交易,公司章程未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发行人亦未建立完善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