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爱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以非专利技术出资、工商登记曾记载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并存在张军、王宝兰代刘广辉持有出资的历史安排。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2-01-17 · 终止
公开摘要
2005年设立时,刘红娜、张军、王宝兰以“移动增值业务服务平台技术”非专利技术合计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0%。工商登记记载实缴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非专利技术出资200万元,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2005年8月11日专项审计确认王宝兰、张军、刘红娜已分别与公司签署财产转移协议,该非专利技术已记入无形资产账户。法律意见书同时披露,王宝兰、张军以非专利技术投入的120万元、60万元出资均系代刘广辉持有,前述代持于2007年6月通过股权转让方式予以还原,各方未发生纠纷,亦不存在潜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