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浦漕科技: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通过第三方进行银行受托支付贷款周转的转贷行为,涉及贷款用途及支付对象与贷款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合规问题。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1-11-26 · 终止

公司名称
江苏浦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浦漕科技
审核编号
87038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02至1-1-204页;第5-1-30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7年和2018年,为满足经营活动流动资金需求,发行人存在通过江苏大阳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无锡东春辉贸易有限公司进行转贷的行为,即银行发放贷款后以受托支付方式将贷款资金通过发行人账户支付给上述供应商账户,上述供应商在短时间内汇回发行人账户。公开发行说明书列示多笔转贷明细,涉及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宜兴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无锡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宜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宜兴支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无锡分行、中国银行宜兴支行等贷款。大阳金属和东春辉贸易收到转贷款项后短期内汇回公司账户,转贷金额和汇回金额匹配,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未收取利息;公司将相关资金流转作为往来款核算,借款利息由公司支付,借款到期由公司偿还。法律意见书披露,大阳金属及东春辉贸易确认未因转贷行为获得收益或费用,与发行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部分银行确认相关借款均已按时付息并如期偿还本金,借款合同已履行完毕,双方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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