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电光大:实际控制人、董事与开源雏鹰之间存在回购权等特殊投资条款及效力恢复安排。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5-22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华电光大
审核编号
87163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4页至第1-1-45页;第5-1-13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3年11月27日,中基普惠与开源雏鹰签署大宗交易协议,开源雏鹰拟以2.15元/股购买中基普惠所持发行人4,000,000股股份,转让金额860万元。同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贾文涛及董事、经理申敦与开源雏鹰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回购权,义务承担主体为贾文涛及申敦,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关。补充协议约定,自华电光大递交正式申报材料时,回购权等特殊投资条款自动失效;如公司终止或放弃上市计划、上市申请或注册申请被否决、上市申报材料被撤回,则相关条款自行恢复。2025年10月15日,贾文涛、申敦签署补充协议二,将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报材料获受理及实现合格上市的时间点分别后延至2026年12月31日和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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