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隆基电磁: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能平因与配偶王晓萍账户之间进行连城数控股份交易被全国股转系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11-04 · 终止

公司名称
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隆基电磁
审核编号
87342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92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能平为与王晓萍夫妻间财产过户,2020年11月19日至2020年12月21日期间,两人股票账户之间进行了连城数控股份交易。2020年12月24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关于对“赵能平”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监察函【2020】54号),认定相关投资者与涉嫌关联账户之间成交合计121.63万股,占期间该股成交量的26.78%,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二)项关于单个证券账户或两个以上固定或涉嫌关联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频繁反向交易的规定,对赵能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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