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晶赛科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铜陵安元签署含股份回购、自动终止及恢复条款的特殊投资约定,其合规性、是否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稳定及是否损害发行人或投资者权益构成法律关注事项。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1-10-20 · 注册
公开摘要
2020年12月发行人完成定向增发,铜陵安元认购139.80万股。因该次定增,侯诗益、侯雪与铜陵安元于2020年11月签署《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在未能按期申报创新层、未能按期完成精选层挂牌、铜陵安元依法或依章程需终止清算或转让股权,以及发生同业竞争、重大交易或担保、实际控制人变化、重大违法违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占用公司资产资源资金、拒绝提供资料等多项情形时,铜陵安元可要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受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权。协议同时约定,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申请材料提交全国股转系统时,补充协议自动终止、自始无效;若未通过审核或发行失败,则恢复效力并追溯至签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