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电光大: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上虞华电、宁夏共宣存在无真实业务支持情况下通过第三方取得银行贷款并转回的转贷行为。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6-05-22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前期,上虞华电因采购统一由母公司华电光大进行、不直接采购,为能支取贷款,存在通过第三方供应商取得贷款后转回情形。宁夏共宣存在通过第三方供应商取得贷款后转回情形,其中宁夏共宣为发行人报告期内收购控股子公司,于2025年1月并表。上述转贷行为不符合《贷款通则》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实际资金用途不存在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领域和用途,亦不属于体外资金循环,不涉及利益输送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