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志晟信息:发行人与齐天大圣存在关联采购、关联租赁、大额预付款及未及时披露或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已通过补充披露、确认程序、收取利息及注销关联方等方式规范。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1-09-30 · 注册

公司名称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志晟信息
审核编号
832171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274页至第1-1-296页;第5-1-46页至第5-1-49页、第5-1-53页至第5-1-56页
来源
北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齐天大圣曾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穆志刚控制的企业。2018年12月,穆志刚将所持齐天大圣93.75%股权转让给靳媛媛,但仍实际持有该部分股权并通过靳媛媛控制齐天大圣;齐天大圣于2021年6月注销。齐天大圣为发行人提供廊坊企业云服务平台、廊坊智慧人社项目、廊坊市出租车管理处信息化运维管理外包服务项目运营推广服务;至2020年6月服务结束。发行人于2017年8月向齐天大圣支付829.66万元预付款,报告期各期末2018年末预付款项余额257.96万元,2019年末余额为0;2019年末应付齐天大圣60.40万元。发行人一次性支付大额预付款不符合商业惯例,但披露称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定价公允,且不构成资金占用和财务资助;发行人于2021年6月17日向齐天大圣实际控制人收取利息55.15万元。发行人与齐天大圣存在关联租赁,年租金22.6419万元,交易价格披露为公允。2018年和2019年,发行人未及时披露与齐天大圣关联交易、对与齐天大圣的房屋租赁等交易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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