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锦好医疗:公司因广告引证数据未表明出处受到行政处罚,并曾因年度报告填报错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北交所IPO · 北交所 · 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 · 2021-09-24 · 注册
公开摘要
2019年6月21日,惠州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网站产品页面使用“一颗电池可用15天”的广告用语,检测报告证实数据真实,但公司未在网站内表明数据出处,违反《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处以10,000元罚款。公司另于2018年10月23日被广东省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2018年11月1日移出。